【原標題:河南省委原常務副秘書長被判無期】
  據新華社鄭州2月10日電(記者付昊蘇)記者從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獲悉,該院對河南省委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江河受賄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、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,判處其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,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被告人陳江河於1995年至2011年利用職務便利幫請托人謀取利益,收受39人所送賄賂共計726萬餘元人民幣、8000美元、價值9.1萬元人民幣的購物卡及價值31.59萬港元的手錶5塊。另查明,截至2011年8月,被告人陳江河對其本人財產中的252.61萬元人民幣、8.82萬美元不能說明其來源。2001年至2006年,陳江河在擔任河南省委副秘書長期間,出具虛假證明或指使省委辦公廳工作人員出具虛假證明,為其情人、家人及朋友向省委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購買內部價格住房9套。經河南省價格認證中心評估,該9套住房的市場價與內部購買價差額共計193.22萬元人民幣。
  一審宣判後,被告人陳江河不服判決,表示上訴。  (原標題:河南省委原常務副秘書長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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